(原标题:海南省凯什私募基金管理违规,合规风控负责人任雪莲被出具警示函)
2024年07月07日,海南证监局公告,海南省凯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凯什基金公司)存在以下问题:
一、缺乏开展私募基金业务必要的从业人员;
二、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报送义务,重大事项未报告;
三、凯什科技融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违反相关法规和基金合同关于“基金资产总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200%”的投资限制情形,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。
凯什基金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05号,以下简称《私募办法》)第四条第一款、第二十五条第一款、《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》(证监会公告〔2020〕71号,以下简称《若干规定》)第九条第一款第八项和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》(证监会公告〔2016〕13号)第四条第七项相关规定。
你作为凯什基金公司的合规风控负责人,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,违反了《私募办法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。根据《私募办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,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,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。
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,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,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复议与诉讼期间,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。
海南证监局
2024年7月2日
本文源自:金融界
作者:天眼君创同配资